关于动员会员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新春伊始,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截至目前,我市已存在确诊病例24例,1月24日零时起,本市启动《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天津市委市政府迅速落实中央部署,明确了我市做好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动员全体会员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首先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会员单位要利用各自宣传平台和行业地位,主动发挥作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治宣传,教育和引导员工积极配合天津市政府,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然后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行业自律,不得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加急生产紧急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教育和引导员工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配合社区“两委”,积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二、做好会员单位内部管理工作
各会员单位应停止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紧急事务可推迟或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解决,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收集总部及分支机构员工出行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卫生防疫,搞好公共及办公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如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引导其当地就医、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
三、积极发挥党员作用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天津市侨商会秘书处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各会员企业也要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四、传递正能量
对各类有关疫情的信息,以政府发布为准。会员单位及工作人员所发布的内容要做正面引导,不在网络上或其他自媒体中营造消极的舆论导向。
五、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
减少出门不集聚,家中通风勤洗手,戴起口罩讲卫生,要打喷嚏捂口鼻,喷嚏之后莫揉眼,如有症状早就医。春节期间接近疫区或接触疑似病例的要立即报告;身边出现疑似患者的要自觉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并立即报告。
六、物资捐赠
境外物资捐赠:捐赠人可登录武汉海关网站了解捐赠流程,根据《武汉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的规定,办理捐赠事宜,捐赠接受单位为湖北省红十字会或武汉红十字会。中国海关热线电话:12360;武汉海关热线电话:027-82210181。在捐赠物资申报前,可联系武汉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其中,通关事宜请联系徐菁13886026767,减免税事宜请联系王玲13995597170。
国内物资捐赠:请联系武汉红十字会,24小时值班电话:027-82788599,027-82210181,027-82812604,027-82858499,027-82856122。如有特殊需要咨询的事情可以联系骆钢强13297963117。
海内外捐款,可汇入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账户,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专款专用,并及时公布捐赠和资助的项目明细,以便社会监督。
华侨基金会接收捐赠账号:
开户名称: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北京市分行 东城支行
账 号:3233 5601 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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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1号
备 注: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抗击疫情”
另附:各企业如在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向疫区或相关医疗和慈善部门捐款捐物,请私信我捐赠数量和估算价值,附捐赠回执更佳,感谢您的配合!海内外同心,我们定能度过难关!❤️ ❤️
众志成城,疫情必摧。每一名商会会员都是宣传员,每一个会员单位都是一座疫情防控的基层堡垒,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动员身边的每一个人,以必胜的信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最后祝大家过一个健康平安、阖家幸福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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